根據(jù)2024年8月1日起實施的四川省高溫津貼新標準,全省21個市(州)的津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天 13-23元 ,具體標準如下:
一、調整依據(jù)與時間
- 調整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衛(wèi)生健康委員會、應急管理廳、總工會聯(lián)合發(fā)布,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實施,有效期5年。
二、主要調整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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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貼標準范圍
全省統(tǒng)一調整至每人每天13-23元,具體由各市(州)結合當?shù)亟洕l(fā)展、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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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范圍
適用于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℃(含)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(yè),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至33℃(不含)以下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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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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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暑降溫飲料、藥品等不得充抵高溫津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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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貼需納入工資總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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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實施步驟
- 各市(州)需在調整后10個工作日內將具體標準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。
四、其他說明
- 2024年高溫津貼標準調整前后的過渡期已結束,用人單位需按新標準執(zhí)行。
以上信息綜合自四川省官方渠道,確保權威性和時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