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的正式名稱“西藏”始于清朝康熙年間(1661-1722年)。以下是詳細的歷史背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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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起源
西藏的名稱最早見于清朝康熙二年(1663年)的官方文獻《清實錄》,當時記載“西藏班禪胡土克圖故,遣官致祭”,標志著“西藏”這一名稱的正式確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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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演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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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宋時期 :被稱為“吐蕃”,是當時對這一地區(qū)的稱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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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朝 :屬宣政院管轄,但未使用“西藏”名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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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時期 :明朝稱“烏思藏”,清朝初稱“唐古特”“圖伯特”,至康熙年間統(tǒng)一稱為“西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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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及建國后 :延續(xù)使用“西藏”作為正式名稱,1965年改設為西藏自治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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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含義
“藏”在藏語中意為“圣潔”,“蕃”指“佛地”,反映了西藏作為藏傳佛教中心的宗教文化地位。
西藏的正式名稱“西藏”始于清朝康熙年間,這一名稱沿用至今,成為西藏自治區(qū)的官方稱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