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隱患大
關(guān)于禁止在餐飲場所使用卡式爐的規(guī)定,主要基于以下原因:
一、安全隱患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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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爆炸風險
卡式爐若使用直徑超過爐體尺寸的鍋具,熱量會傳導至氣瓶底部,導致氣瓶內(nèi)壓力異常升高,可能引發(fā)爆炸。強風、火焰直接吹向氣瓶或靠近易燃物(如窗簾、干草)也會增加爆炸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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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壓保護裝置失效
過壓保護裝置是卡式爐的必備安全裝置,但作為機械部件,長期使用后可能因老化、損壞而失效,無法及時釋放過壓氣體,從而引發(fā)事故。
二、法規(guī)與標準限制
北京市地方標準《餐飲服務單位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條件》明確禁止在餐飲場所儲存和使用卡式爐,違規(guī)者將面臨行政處罰。這一規(guī)定旨在規(guī)范餐飲服務單位的安全管理,防范類似“飯桌炸彈”的安全事故。
三、替代方案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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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合規(guī)設備
餐飲場所應改用電磁爐或燃氣爐,這些設備具備更好的火候控制和溫度均勻性,且符合安全標準。2. 規(guī)范使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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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在密閉空間或密不透風的環(huán)境中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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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覆蓋氣瓶,保持鍋具與氣瓶距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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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時注意風向,遠離易燃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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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其他場景的注意事項
- 露營等戶外活動 :應選擇專用露營爐具,并確保通風良好,避免在帳篷內(nèi)使用。- 家庭使用 :需定期檢查過壓保護裝置,確保其有效性。
禁止在餐飲場所使用卡式爐的核心原因是其安全隱患與法規(guī)要求,建議通過規(guī)范使用或更換設備來保障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