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的入春時間受氣候和地形影響較大,具體劃分如下:
一、全省入春時間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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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春起始時間
浙江全省大部分地區(qū)入春時間集中在 2月下旬到3月上旬 ,其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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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州、衢州、臺州、麗水于 3月4日 率先入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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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、紹興等城市于 3月10日 左右入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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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入春較早的溫州(3月3日)和麗水(3月4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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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春結束時間
全省入春普遍早于北方,但受冷空氣和降水影響,入春結束時間差異較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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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水、溫州、臺州等地區(qū)入春結束較早,約在 3月下旬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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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、寧波等城市入春較晚,需連續(xù)5天日均氣溫≥10℃,預計在 4月上旬 完成入春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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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區(qū)域差異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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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北地區(qū)
入春時間較穩(wěn)定,常年集中在 3月10日左右 ,如杭州、紹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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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南地區(qū)
受海洋性氣候和地形影響,入春時間偏遲,需更長時間達到回暖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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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影響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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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空氣干擾 :2023年和2024年浙江入春延遲,主要因前期降水異常偏多、冷空氣頻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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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形差異 :山區(qū)(如麗水)受海拔影響,回暖速度慢于平原地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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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節(jié)氣與氣象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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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(jié)氣劃分 :浙江春季從立春(2月4日或5日)開始,至立夏(5月5日或6日)結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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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象標準 :連續(xù)5天日平均氣溫≥10℃作為入春判定依據。
浙江入春時間跨度較大,建議關注當地氣象臺發(fā)布的最新預報,以便安排春耕和戶外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