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季森林防火期的具體時間因地區(qū)而異,但根據(jù)多部門發(fā)布的權(quán)威信息,我國大部分地區(qū)的春季防火期主要集中在 3月15日至6月15日 ,部分區(qū)域?qū)?月1日至6月15日或4月20日至5月31日設為高火險期。
補充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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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火險期劃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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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 :4月20日至5月20日為高火險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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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 :4月20日至5月20日為高火險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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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白城 :4月20日至5月31日為高火險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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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州 :與全省統(tǒng)一為3月15日至6月1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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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說明
- 部分地區(qū)(如白城)因氣象條件調(diào)整防火期,建議關(guān)注當?shù)卣l(fā)布的最新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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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期特點
春季氣候干燥多風,植被易燃,加上春耕、踏青等用火活動增多,火險隱患顯著上升。防火期內(nèi)需嚴格禁止野外用火,加強火源管理,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。
若需確認具體地區(qū)的防火期,建議通過當?shù)亓謽I(yè)部門或政府官網(wǎng)查詢最新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