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火期是指為預防森林火災而設定的特定時間段,在此期間會采取嚴格防火措施以降低火災風險。具體劃分因地區(qū)氣候、植被和人類活動差異而有所不同,但通常包括以下兩個主要階段:
一、春季森林防火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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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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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 :3月15日至6月15日,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為高火險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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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省 :3月15日至6月15日,4月20日至5月20日為高火險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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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地區(qū) :如東北、內蒙古林區(qū)為3月-6月中旬,南方和西南地區(qū)為11月中旬至次年4月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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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點與風險
- 氣候干燥多風,草木枯黃易燃,加上春耕、踏青祭祀等人類活動增加,火險隱患顯著上升
二、秋季森林防火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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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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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 :9月15日至11月15日,10月1日至10月31日為高火險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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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龍江省 :9月15日至11月15日,10月1日至31日為高火險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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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地區(qū) :如西北地區(qū)(新疆)為7月底-9月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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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點與風險
- 植被干燥,加上收獲后焚燒秸稈等行為易引發(fā)火災,需防范露天焚燒和農事用火
三、其他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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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火險期 :通常為每個防火期的最后一個月,需特別注意防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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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整機制 :部分地區(qū)根據氣候變化和林火風險,可提前或延長防火期,例如黑龍江省北部林區(qū)夏季需增加防火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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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措施 :防火期內禁止野外用火,加強瞭望、巡查和撲救力量值班備勤
若需了解具體地區(qū)的防火期,建議參考當?shù)卣l(fā)布的最新命令或林業(yè)部門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