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
山西大同的供熱時間根據(jù)《大同市城市供熱條例》規(guī)定,通常為 每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 。但實際起止時間可能因當年氣溫變化經(jīng)市人民政府批準后調整,具體以當年官方通知為準。
補充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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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整機制 :供熱期可根據(jù)實際氣溫波動提前或延后,例如2019年曾因降溫提前至10月10日啟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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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:停暖后需對采暖設施進行滿水保養(yǎng),避免放水導致系統(tǒng)干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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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威依據(jù) :以上信息綜合自政府官網(wǎng)及權威家居平臺,具有較高可信度。